棚户区改造是国家为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而进行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一般来说,在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房屋补偿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补偿的标准可以参考就近区位类似结构的商品房的价格。
补偿方式通常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货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等。而产权置换一般是拆一还一,在同等区位中,能做到1:1进行房屋置换就算是合理补偿。
这两种
拆迁补偿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如果棚改区域是农村集体土地,但该片区处于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则也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产权调换也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产权置换的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棚户区
拆迁补偿,通常也是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具体的补偿标准也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的标准进行。
在具体的实践中,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会因不同的地区和政策而有所差异,被拆迁人可以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政策了解具体的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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