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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王先生于2006年在四川广元租地建养殖场,效益良好。十几年后,城管以其建筑未获规划许可,认定违建,要求拆除。王先生接受不了经营了多年的养殖场突然变违建、要拆除。于是,拒绝签收执法调查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随后,区城管分局便组织人员,对养殖场的房屋、树木、鱼塘实施了强制拆除。城管遂强拆。王先生家庭面临巨大困境,遂委托北京京云拆迁律师团队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庭审中,被告城管分局称:一、未进行树木、鱼塘拆除,与拆除行为无关。二、拆除原告房屋合法,因原告在原址所建房屋未获城乡规划许可,属违法建筑。据法律规定,被告拆除行为合法且未侵犯原告权益。综上,请求驳回原告诉请。
京云拆迁律师指出,依据《城乡规划法》和《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须先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并清晰认定。若当事人不复议、不诉讼且逾期不拆除,行政机关方可强制拆除。本案中,被告未依法限期拆除,直接公告并5日后强制拆除,违法。
结果:法院采纳京云律师意见,判决:确认被告区城管分局强制拆除原告王先生养殖场房屋的行为违法。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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