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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提出: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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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云律师  更新:2020-12-11阅读:

  土地承包的“物权保护”定心丸

  11月2日,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结暨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确定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

  我国的改革开放在农村的破冰,始于土地承包,当初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是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家庭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2023年开始,第二轮土地承包开始大批到期,做好第二轮土地延期承包的工作,关系着亿万农民的生计和未来,和国家的米袋子、农民的钱袋子直接相关,也关系到天量的农村土地的价值走向和合法流转。

  党的十九大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去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其中明确,在土地承包期满之后再延期30年。

  过去,农村集体土地的分配、使用(包括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权),与经济组织集体当中的“身份权”高度挂钩,有村集体的“身份”才能享有土地权利,这成为中国土地改革的起点公平,但是,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特别是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土地权利和身份高度捆绑,就会带来很多弊端。比如,村民已经取得城市户口的,如何继承宅基地?再比如,农村家庭有嫁娶、添丁、死丧,出现了人口的变化,如果承包权和人口挂钩,那么势必让这样的财产权利处于不稳定的状态,难以充分保障其财产权性质。

  所以,《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起到了“稳预期”的功能。其中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进一步明确的土地承包权的物权性质、财产权,进一步弱化其“身份”的意味,充分突显其财产权、物权功能。

  土地承包的物权化,除了进一步淡化“身份”的因素,还在进一步丰富其物权的职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利,不断赋予其更加完善的权能”。这意味着,承包权除了使用的功能之外,还将进一步丰富其经营抵押等功能,提升其市场变现、流转价值,这些都大大提升了土地的价值,让土地更值钱,让土地权利更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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