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的小产权房遇到拆迁时是否有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再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那么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
强拆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人民法院认为被征收人已经收到了补偿决定并且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那么
强拆行为就不构成违法。
其次,如果征收主管部门或者其工作人员在未与被征收人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下,采取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并
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的,那么就构成违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行政强制拆除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
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
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4.
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综上所述,农村的小产权房遇到拆迁时是否有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再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那么
强拆行为就不构成违法。但是,如果征收主管部门或者其工作人员采取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并
强制拆除房屋的,那么就构成违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行政
强制拆除程序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程序合法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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