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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被拆迁人听到自己房屋被纳入拆迁房屋,心里是百味交杂,既高兴又烦恼。拆迁本可以改善住房条件、生活质量,但是往往拆迁涉及到补偿款问题的时候就会出现各种烦心的问题,1、被拆迁建筑证件齐全的给的补偿低,多次谈判无果,可能还回受到威逼恐吓,甚至有的地方还出现打、砸、抢等暴力性手段强拆。2、证件不齐全的房屋,被已各种方式认定为违建拆除或者是强拆,从而给的补偿特别低或者是干脆认定违建“0”补偿强制限期拆除! 3、针对养殖场拆除,拆迁房会以环境关停,违章建筑,无手续或者手续不齐全等方式责令被拆迁人自行拆除。
那么在被拆迁是受到不公平补偿该怎么办?小编整理以下案例供参考
拆迁维权案例
吴先生是湖南省某城市的居民,因城市道路的扩建被划入拆迁范围。吴先生满是欢喜,以为能借此机会让自己得到更多的补偿款,来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但结果却是自己没有想到的,吴先生跟拆迁人关于补偿问题经过几次协商都没有协商成功。主要是因为拆迁安置人口、拆迁补偿款等无法达成一致。因此拆迁人申请了拆迁裁决。吴先生对裁决不满,但也没有想到怎么解决,所以在规定期间也没有履行按期搬迁的义务。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裁决到期的时候,拆迁人就带着一批人强行拆迁了吴先生家的房子。房子里的财产也都损坏了,于是吴先生报警了,警察也来到现场做了笔录。
吴先生认为这件事情必须要自己去维权了,对自己心理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这样事情让吴先生感觉到是违法的,却不知道确切是违反哪个法律。以及自己该怎么救济。最终,吴先生联系到了律师帮助自己维权,争取自己在拆迁过程中应有的权益。
拆迁律师观点
首先,拆迁人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直接对吴先生家的房子就行强制拆除是违法的,这种强拆属于强制的违法行为。而法定的强制拆迁程序,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7条、《城市房屋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7-22条的规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1.发布拆迁公告。强制拆迁前拆迁人要公布强制拆迁公告,载明时间和不搬迁的后果。申请法院执行的,法院要发布执行公告,告知搬迁日期以及不履行要依法强制拆除。若是行政拆迁,申请行政拆迁的材料规定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20条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该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根据吴先生的叙述,拆迁部门是没有上述两种情形的。而是直接找了一批人拆迁,这种是明显的程序违法。
2.要依法办理证据保全。根据法律规定,实行强拆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本案中也是没有,还使吴先生的屋内财产受损,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3.组织听证。这种对当事人的权利进行直接损害的行为,在施行前按照规定要组织听证。4.要求被拆迁人单位、基层组织到现场协助。对当事人财务也不得随意丢弃,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其次,吴先生可以要求拆迁人赔偿损失。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这些都是吴先生可以采取的维权途径。
最后,强制拆迁不仅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利益,而且也可能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对这种违法的强拆绝对不能姑息,要维护好法律的权威性,这样做才能让人民更好的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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