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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办证违约金计算方案
一、延期办证时间及金额
延期办证时间:从合同约定的办证截止日期起,至开发商实际完成办证之日止。
涉及金额: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总价款。
二、违约金计算方式
基本计算原则:违约金将基于购房合同总价款,结合延期办证的天数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
每日违约金 = 购房合同总价款 × 日违约金率
总违约金 = 每日违约金 × 延期办证天数
日违约金率的确定:
考虑市场利率、购房者因延期办证可能遭受的损失(如租房费用、贷款利息增加等)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日违约金率设定为购房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二(即0.02%)。该比率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三、调解或仲裁机制
若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因延期办证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无果的,可申请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保护机构进行调解。
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可选择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执行与监督
开发商应在延期办证情况发生后,主动向购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本方案计算并支付违约金。
购房者有权监督开发商的执行情况,并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举报开发商的违约行为。
本方案的执行与监督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五、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发布后签订的所有购房合同。
对于本方案发布前已签订的购房合同,若合同中未对延期办证违约金进行明确约定,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但解释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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