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谈判的策略与技巧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经常会遇到拆迁方给出的补偿价格偏低的情况。由于拆迁涉及的户数众多,每户的补偿金额巨大,因此,整体补偿数额极为庞大。而拆迁方为了节约成本,往往希望以最小的代价完成征收工作。所以,最初的补偿报价通常不会很高。那么,面对这种情况,被拆迁人应该如何与拆迁方进行谈判呢?
首先,要坚持自己的立场,不要轻易动摇。在谈判过程中,被拆迁人经常遇到拆迁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提高补偿金额,比如“按照上级文件核算”或“没有协调空间”等。但实际上,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被拆迁人是有机会争取到更高补偿的。因此,被拆迁人要结合周边房屋价格、临近地区
拆迁补偿等情况,预估自己的应得补偿数额。如果拆迁方给出的价格过低,那么被拆迁人就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其次,不要主动报价。由于拆迁涉及的补偿金额巨大,拆迁方通常会预估足够的补偿金额。因此,在预估补偿款足额到位的前提下再实施征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主动提出自己的理想价位,即使低于拆迁方的心理上限价位,拆迁方也可能会在此基础上再压低一部分。如果高于其心理上限价位,则可能被认为是没有谈判意愿,导致谈判决裂。
第三,在谈判过程中,被拆迁人应该主动配合,但切勿态度强硬。谈判是建立在双方都有调解意愿的前提下进行的,说明还有协商、提高的空间。如果初期谈判时态度过于强硬,会导致拆迁方对被拆迁人产生不良印象,从而错失了谈判机会。因此,被拆迁人在与拆迁方谈判时,应该先表明自己的态度是支持、维护并配合拆迁工作实施的,再结合自家实际情况向拆迁方进行说明。必要时可将自己与周边高补偿的被拆迁人情况进行对比,以表明自己要求获得同等的、合理的补偿,而非漫天要价。这样不仅能给拆迁方留下好印象,还能正确表明自己的观点与态度,更有利于后期的谈判工作。
最后,不要放弃法律程序维权。谈判虽然是维权的手段之一,但并非唯一途径。如果被拆迁人的谈判意愿被拆迁方拒绝,可以暂时不与拆迁方进行谈判,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转为使用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是非常重要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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