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房屋拆迁院子该如何赔偿,法律有哪些规定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其中,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的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这一过程犹如对房屋进行了一次精准的剖析,将其价值清清楚楚地呈现出来。
而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中,更是明确了房屋征收的决定机关——市、县级人民政府,并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一规定,为被征收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
同时,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这无疑是对被征收人的一个利好消息,使得他们在面临拆迁时,能够得到更多的实际利益保障。
二、农村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
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的规定,不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有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以下几方面的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此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当制定详细的补助和奖励办法,以对被征收人进行相应的补助和奖励。
通过这些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
房屋拆迁院子该如何赔偿,以及相关法律有哪些具体规定。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大家应多了解这些法律知识。如果您对上述规定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者遇到任何与法律相关的问题,可以立即点击“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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