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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林权改革政策!林权流转的方式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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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林权改革政策!林权流转的方式有哪几种?
京云律师  更新:2020-12-15阅读:

  想必很多人对林权方面的改革不是很清楚。尤其是近些年林地不断升值,国家相应的也出台了许多政策。那么,我们一起来了解下最新林权改革政策!林权流转的方式有哪几种?

  一、林权是什么?

林权是什么-摄图网

  我国的林权分为两个权。这两个权分别是全民所有制单位林权与集体林权。简单的来说,就是国家的林权与村集体的林权。

  全民所有制单位林权指的是全民所有制单位对国有森林有经营权,这里是包括对国有森林的占有、使用、依法、合法的收益及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处分权等各项权能。国家授予相应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经营的国有森林,全民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由相应的全民所有制单位享有经营权。

  集体林权指的是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或者单位对于林木、森林及林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几项权利。法律条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林木、森林与林地,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享有林权。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改革的主要内容-摄图网

  1、要明晰所有权。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落实经营主体,同时要进一步明晰林木使用权与林地所有权。要落实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经营机制,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林地经营权明确落实到户、联户或者其他的经营主体上。

  2、有序开展林权登记并发换林权证。对改革范围内的集体林木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查图核实证明。对林木使用权和林地所有权一经过明晰,紧接着开展林权换证登记,并发换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如果对权属有争议,待权属明晰后再发给林权证。

  3、建立起有序规范的林木使用权和林地所有权流转的机制。要遵循林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在保证集体林地所有权的性质和集体林地用途不会变化的前提下,根据林业生产发展的一定需要,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四项原则,鼓励林木使用权和林地所有权有序的流转。同时还要引导林业要素的合理流动和集中,从而实现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最终促进林业经营的规模化与林业经营的集约化。

  三、林权流转的方式有哪几种?

林权流转的方式有哪几种-摄图网

  主要有5种。林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或其它的方式进行流转,同时也可以作为出资与合作的条件。

  转包指的是指承包那方将全部或部分的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权转交给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其他成员承包经营林地、林木的行为。要注意的是,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承包关系是不变的。受转包人按照转包合同的相关约定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同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用。转包不需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但是转包合同必需要报发包方备案,不办理林权变更登记。

  出租指的是将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使用权租赁给他人,并且要收取租金的行为。不办理林权变更登记。

  互换指的是承包方间为了方便经营或各自的需要,对于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的行为,要申请办理林权变更登记。

  转让指的是林权权利人将其拥有的全部或者部分林权转移给他人的这种行为,林地的使用权与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一并进行转移。转让行为按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之后,要申请办理林权变更登记。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权转让时还应当经过发包方的同意。

  入股指的是承包方将林地承包经营权与林木所有权、使用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或者组成股份公司、合作组织等形式,从而入股从事林业的生产经营,同时按照股份分配的收益承担相应风险的行为。

  林权制度改革符合了我国农业的发展趋势,同时林权制度改革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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