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邓州
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对于河南省邓州的房屋被拆迁的情况,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但是,具体的补偿金额并不是固定的,而是结合以下规定确定的:
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征收房屋;
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其次,根据该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以被征收人的月平均利润值确定。月平均利润值依据被征收人提供的近3年纳税证明推算确定,如果不足3年,则以全部生产经营期间纳税证明为依据推算确定。
此外,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如果被征收人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自愿选择保障性住房,那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应当优先予以住房保障。
最后,该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了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市、县级政府应当组织住房保障等部门现场办公,公布保障性住房房源位置、套数、面积、供应对象范围、认购时限、登记地点等信息,并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核程序,压缩审核时限,现场受理、审核被征收人申请并公示审核结果,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直接选房。被征收人获得保障性住房后,不得再参加其他保障性住房公开摇号配租、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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