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房产拆迁律师网站!

不合理拆迁须注意!厂房被征收应先补偿后搬迁
关键词:
首页 > 拆迁 > 企业拆迁

您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填写表单律师帮您分析解答

请输入您的名字!
请输入您的电话!
不合理拆迁须注意!厂房被征收应先补偿后搬迁
京云律师  更新:2023-11-10阅读: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房屋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因此,如果厂房被征收,应当先进行补偿然后再进行拆迁。如果采取先拆迁后补偿的方式,是不合理的,甚至可能属于违法行为。

  在征收过程中,如果征收方提供的补偿方案不公平或不合理,被征收人可以提出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还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这意味着,在得到补偿之前,被征收人不需要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同时,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总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厂房被征收时应当先进行补偿后进行拆迁。如果遇到不公平或不合理的补偿方案,被征收人有权提出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在得到合理补偿之前,被征收人不必进行搬迁。
标签:

温馨提示:

有法律问题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15101151037 与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咨询热线
/ support hotline
15101151037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4层

Copyright © 2021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