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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质量问题案例
宋某买了一套商品房,等到交房以后,他发现客厅和卫生间的墙体下沉,卧室和厨房的墙面严重开裂。建筑材料存在偷工减料的情况。宋某要求退房,开发商的相关负责人员不同意退房。只是答应派人过来维修。
二、房屋质量有问题能退房吗?
1、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应采取正确的维权方式。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其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例如地基、承重墙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
2、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1)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一般不应通过验收。京云房产律师团发现,在现实中有主体不合格的房子验收为合格并交付使用的情况。此时开发商不仅违反合同责任,还要承担产品缺陷责任。
(2)购房者如果认为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首先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3、主体结构质量合格。
但房屋有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京云房产律师团认为“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司法实践中要通过实地勘察或鉴定进行综合评定。
4、有严重质量问题。
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但是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5、有其他质量问题。
例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情况,不能正常供水、供电、供气。
三、业主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吗?
1、在发生房屋质量纠纷时,最好在入住新房以前,业主要找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鉴定。业主应该持房屋用地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施工图纸)、消防手续等找房屋质检部门申请验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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